關于評選2011年度第17屆上海高校學生創造發明“科技創業杯”初賽的通知
各相關學院:
為貫徹科學發展觀,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方針,建設創新型城市的需要。積極實施《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本市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若幹意見》。現開展2011年度(第十七屆)上海高校學生創造發明獎的初賽評選活動。其宗旨是:鼓勵,培養和造就高素質創新人才,探索多樣化的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提高大學生創造能力和科研實踐動手能力;發現表彰優秀發明創新成果與發明創新創業者。
在評選工作中,重點推薦高校及科研院所在讀三、四年級本科生及研究生完成的發明與創新科技成果,為上海大學生創業園區和科技創業苗圃基地推薦優秀發明創新的創業項目與人才。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推薦要求
1、推薦範圍
凡是本市高校及科研院所在讀學生(包括博士生、碩士生、本科生、專科生),在科研、開發及發明創造實踐中完成的具有市場及商業化前景的優秀發明與創新科技成果,均屬推薦範圍。
2、推薦條件
被推薦的發明與創新科技成果必須具有三個特性:
1)新穎性:主要技術有實質性的發明與創新特點;
2)先進性:主要技術性能指标,優于國内同類技術的水平;
3)實用性:成果具有潛在應用的市場前景、有實施轉化的可能性并适合學生創業。
3、推薦過程
由各團委組織對各學院學生申報的發明創新科技成果進行選拔和初審,擇優向上海發明協會推薦。
4、凡多人參見共同完成科技成果,在上報推薦材料時應按在項目中的貢獻大小依次排序(取前四名予以獎勵),以第一完成人為主要申報人。
二、推薦材料
1、推薦材料要求
1)必須填報《上海高校學生創造發明“科創杯”獎推薦表》,并按推薦表的分類(發明創新類或發明創新創業類)内容填報,同一個項目,隻能填報發明創新類或發明創新企業類中的一類,不得同時填報。
2)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能反映研究開發成果情況的技術報告、論文、驗收文件、專利證書及專利說明書、檢索查新報告、用戶意見等材料的複印件。申報發明創新創業類項目的,必須附創業計劃書。
2、推薦材料的報送
推薦表與附件的合訂本1套(須加蓋推薦學院公章)、推薦表複印件一式5份(推薦表請到上海發明網下載)。
電子版推薦以學院為單位統一發送到E-mail:yff121919@163.com郵箱。
三、獎項與服務
1、獎項設置:
(1)發明創新創業獎;
(2)發明創新(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獎;
(3)優秀組織者獎。
2、凡獲發明創新創業獎的項目,本上海發明協會将推薦給上海市科技創業中心大學生科技創業分基金會,獲獎者創業時,依據大學生創業基金管理辦法,優先給予基金支持和進入科技創業苗圃基地創業。
3、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獲獎項目,本會将在上海發明網推介,積極做好宣傳、轉化等服務工作。
四、推薦材料的報送時間和地點
1、報送時間:從2011年4月15日起開始受理本獎項的推薦材料,截止日期為2011年5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2、報送地點:紙質材料統一送至團委,電子版推薦以學院為單位統一發送到E-mail:yff121919@163.com郵箱。
校團委
201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