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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管學院關于組織參加第十二屆 “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上海電力學院校内選拔賽的通知

經管學院關于組織參加第十二屆 “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上海電力學院校内選拔賽的通知
全院師生:
    為迎接第十二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上海電力學院團委、上海電力學院大學生科技協會決定舉辦第十二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上海電力學院校内選拔賽。學院現開始進行組織參賽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地點安排
    2011年3月8日前上報項目名稱和原理構想,學院進行初步審核。同時遞交參賽作品及《作品申報書》(一式五份)至學院崇德樓203辦公室孫攀峰老師,咨詢及聯系電話68020832
二、競賽方式
1、基本方式:在校學生申報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哲學社會科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科技發明制作三類作品參加校級初賽。
2、參賽資格:凡在2010年9月1日以前正式注冊的上海電力學院在校中國籍專科生、本科生和碩士研究生都可申報作品參賽。
3、作品分類:申報參賽的作品分為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哲學社會科學類(不含文學、曆史兩個學科)社會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科技發明制作共三大類。科技發明制作類分成A、B兩類:A類指科技含量較高、制作投入較大的作品;B類指投入較少,且為生産技術或社會生活帶來便利的小發明、小制作。參賽作品須從實際出發,側重研究解決社會生産生活中的具體問題。
4、作品申報:參賽作品必須是距2011年7月1日前兩年内完成的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或社會實踐活動成果,可分為個人作品和集體作品。申報個人作品的,申報者必須承擔申報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鑒定證書、專利證書及發表的有關作品上的署名均應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須是學生且不得超過兩人;凡作者超過三人的項目或者不超過三人,但無法區分第一作者的項目,均須申報集體作品。集體作品的作者必須均為學生。凡有合作者的個人作品或集體作品,均按學曆最高的作者劃分至本專科生、碩士研究生類進行評審。畢業設計和課程設計(論文)、學年論文和學位論文、國際競賽中獲獎的作品、獲國家級獎勵成果(含本競賽主辦單位參與舉辦的其它全國性競賽的獲獎作品)等均不在申報範圍之列。
5、評審方式:學校将成立評審委員會,對于通過資格和形式審查的參賽作品,根據其科學性、先進性、現實意義等标準,分三大類進行評審和獎勵。
三、獎勵方式:
    競賽以作品獲獎數為基礎,以學院(系)為單位累計團體總分。各等次獎計分方法如下:特等獎作品每件計100分,一等獎作品每件計70分,二等獎作品每件計40分,三等獎作品每件計20分。設“挑戰杯”授予團體總分第一名學院(系);設“優勝杯”分别獎勵團體成績二、三名的單位;設“優秀組織獎”若幹,獎勵參賽組織工作先進學院(系);同時,設“優秀指導教師獎”若幹,獎勵在指導學生科技活動中成績突出的教師。
    對于推薦至校外比賽獲獎的作品,将根據學校相關政策給予參賽學生和指導教師頒發獎金及科研分獎勵。
 
 
附:《關于舉辦第十二屆 “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上海電力學院校内選拔賽的通知》
 
經管學院大學生科創工作管理委員會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關于舉辦第十二屆 “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上海電力學院校内選拔賽的通知
各院(系)團總支:
    為适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提高大學生思想政治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促進大學生的全面發展,努力構建青年創造體系,激勵大學生積極參與科技實踐,培養科技創新精神,促進我校學生學術科技活動的深入發展,迎接第十二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上海電力學院團委、上海電力學院大學生科技協會決定舉辦第十二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上海電力學院校内選拔賽。現将競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本屆“挑戰杯”競賽分為校級初賽和校級複賽三個階段,從2011年2月中旬至2011年3月上旬為校級初審階段,各學院(系)在2011年3月10日前上報項目名稱和原理構想,進行初步審核。從2011年3月底為校級初複賽階段,2011年4月中旬為校級終審決賽階段。各學院(系)參加校級初賽作品及《作品申報書》(一式五份)須在2011年3月10日前由所在團總支報送團委辦公室。
二、競賽方式
1、基本方式:各學院(系)組織在校學生申報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哲學社會科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科技發明制作三類作品參加校級初賽;在校級初賽的基礎上選拔優秀作品參加校級複賽,由校團委聘請專家評定出具有較高學術理論水平、實際應用價值和創新意義的校級優秀作品;同時組織優秀作品的展覽、交流,推動學生學術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産力轉化。
2、參賽資格:凡在2010年9月1日以前正式注冊的上海電力學院在校中國籍專科生、本科生和碩士研究生都可申報作品參賽。
3、作品分類:申報參賽的作品分為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哲學社會科學類(不含文學、曆史兩個學科)社會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科技發明制作共三大類。科技發明制作類分成A、B兩類:A類指科技含量較高、制作投入較大的作品;B類指投入較少,且為生産技術或社會生活帶來便利的小發明、小制作。參賽作品須從實際出發,側重研究解決社會生産生活中的具體問題。
4、作品申報:參賽作品必須是距2011年7月1日前兩年内完成的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或社會實踐活動成果,可分為個人作品和集體作品。申報個人作品的,申報者必須承擔申報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鑒定證書、專利證書及發表的有關作品上的署名均應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須是學生且不得超過兩人;凡作者超過三人的項目或者不超過三人,但無法區分第一作者的項目,均須申報集體作品。集體作品的作者必須均為學生。凡有合作者的個人作品或集體作品,均按學曆最高的作者劃分至本專科生、碩士研究生類進行評審。畢業設計和課程設計(論文)、學年論文和學位論文、國際競賽中獲獎的作品、獲國家級獎勵成果(含本競賽主辦單位參與舉辦的其它全國性競賽的獲獎作品)等均不在申報範圍之列。
5、評審方式:主辦單位将成立評審委員會,對于通過資格和形式審查的參賽作品,根據其科學性、先進性、現實意義等标準,分三大類進行評審和獎勵。
三、獎勵方式:
    競賽以作品獲獎數為基礎,以學院(系)為單位累計團體總分。各等次獎計分方法如下:特等獎作品每件計100分,一等獎作品每件計70分,二等獎作品每件計40分,三等獎作品每件計20分。設“挑戰杯”授予團體總分第一名學院(系);設“優勝杯”分别獎勵團體成績二、三名的單位;設“優秀組織獎”若幹,獎勵參賽組織工作先進學院(系);同時,設“優秀指導教師獎”若幹,獎勵在指導學生科技活動中成績突出的教師。
    對于推薦至校外比賽獲獎的作品,将根據學校相關政策給予參賽學生和指導教師頒發獎金及科研分獎勵。
四、成果展覽:
    2011年5月,舉行上海電力學院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終審決賽暨成果展覽,評審委員會推薦通過預審的一定比例的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哲學社會科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以及科技發明制作類作品參加展覽,并接受評委問辯,最後評定出終審成績。其中,科技發明制作類作品須有實物或模型參展。在競賽終審決賽階段,同時組織學術交流、科技成果展覽。
五、組織領導:
1、加強組織領導。一是成立由主辦單位領導和各學院(系)團總支書記參加的校級活動組織委員會,決定競賽活動的重大事項,審查參賽、參展作品資格,協商議決評審規則,籌集活動經費等。活動組委會下設辦公室負責組織日常工作,組委會辦公室設在校團委。二是成立校級評審委員會,由校級組織委員會提名邀請在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領域内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組成,獨立負責評審工作。各學院(系)要在學院(系)黨政的統一領導下組成由學院(系)主管領導挂帥,團委、教學部門、科研部門、學生處和學生會、研究生會共同參加的參賽組織機構,負責本學院(系)組織發動、作品申報和篩選把關工作。
2、認真組織學院(系)作品參賽工作。學院(系)作品參賽工作是搞好“挑戰杯”校級競賽的基礎。各學院(系)要下大力量認真搞好學院(系)作品參賽工作,并在此基礎上協調指導教師對參加校級複賽的作品進行指導,向學生提供必要的物質技術支持,并幫助學生嚴格履行申報手續,确保申報作品質量。
    各學院(系)要高度重視本屆“挑戰杯”活動,要在廣大學生中進行宣傳動員,進一步擴大“挑戰杯”的群衆基礎,引導和激勵廣大學生實事求是、刻苦鑽研、勇于創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質,推動我校大學生科技活動的深化和發展,為我校的六十年校慶增光添彩。
共青團上海電力學院委員會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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