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師生:
2010年第三屆上海市大學生創新活動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現已初步告一段落,經研究決定,現開始進行第二階段的申報工作,請全院師生積極組隊申報。
申報要求:
1.參與項目的學生在科學研究或創造發明方面須有濃厚興趣,主動學習的積極性高。
2.學生要發揮項目的主體作用。學生個人或團隊要在導師輔導下,自主選題設計,自主組織實施,獨立撰寫總結報告。
3.項目選題要突出創新性。做到思路新穎、目标明确、具有創新性和探索性,學生要對研究方案及技術路線進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實施過程中不斷調整優化。
4.參與項目的學生要合理使用項目經費,遵守學校财務管理制度。對列入計劃的每個項目資助1萬元。
5.項目團隊人數不超過5人,每位同學應有明确的分工,學生不可交叉參與項目。
6.立項申請書須詳細填寫指導教師意見及簽名、成員分工及簽名、經費預算及用途。
截止時間:
2010年1月5日,相關參考文件材料可至學院輔導員辦公室孫攀峰老師處查看
申報方式:
在校團委網頁:表格下載-第3頁-下載填寫《上海大學生創新活動計劃上海電力學院立項申請書》,将電子版和兩份書面版材料在規定時間内交到學院輔導員辦公室孫攀峰老師處。
聯系方式:
68020832 孫攀峰老師
bevictor伟德官网大學生科創工作管理委員會
2009年12月29日
附:《上海高校大學生創新活動計劃實施辦法》
上海高校大學生創新活動計劃實施辦法
一、目的任務
實施“大學生創新活動計劃”,旨在通過支持部分優秀學生開展科研、實驗發明等創新活動,探索并建立以問題和課題為核心的教學模式,倡導以本科學生為主體的創新性實驗改革和科學研究,調動學生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激發學生的創新思維和創新意識,逐漸掌握思考問題、解決問題的方法,提高其創新實踐能力。
通過計劃實施,帶動廣大的學生在本科階段得到科學研究與發明創造的訓練,改變目前高等教育培養過程中實踐教學環節薄弱,動手能力不強的現狀,改變灌輸式的教學方法,推廣研究性學習和個性化培養的教學方式,形成創新氛圍,建設創新文化,進一步推動高等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教學和人才培養質量。
二、實施原則
1.興趣驅動。參與計劃的學生要對科學研究或創造發明有濃厚興趣。
2.自主實踐。參與計劃的學生要自主設計并提出實驗或科研項目,自主實施和完成創新活動。
3.重在過程。注重創新性實驗和科研活動的實施過程,強調項目實施過程中學生在創新思維和創新能力方面的收獲。
三、計劃内容
1.創新活動計劃的要求。大學生創新活動計劃将資助一批學生開展創新性實驗或科研項目。列入計劃的本科學生個人或團隊,應在導師的指導下,自主進行研究性學習,自主進行研究和實驗方法的設計、組織設備和材料、實施實驗、分析處理數據、撰寫總結報告等工作。
2.計劃的運行方式。市教委負責按照有關文件的精神批準參與計劃的學校,監督學校創新活動實施情況,為學生創新項目提供資助。學校按照本辦法要求提出申請并做好學生創新項目的評審和管理。本科學生應以個人或團隊形式向學校申請項目,并接受學校的管理。
3.計劃的資助範圍。計劃主要面向綜合性高校和有較強行業背景與特色本科高校。資助這些學校的在校本科學生的創新項目,對列入計劃的每個項目資助1萬元。
四、計劃管理
1.計劃采取學校申報、專家評審、市教委批準的方式選定參與學校,2007年批準15所左右參與學校。學生項目的名額由我委按照專家評審意見,下達到參與學校。2007年将資助參與學校的1000個學生創新項目。
2.參與學校根據名額評審出本年度的學生創新性實驗項目後,要将學校本年度創新活動工作計劃和通過評審的學生創新項目報我委,我委予以備案和公布。
3.學生創新項目執行時間為1~3年,執行過程中學校需每年向我委報告項目進展情況。我委将對項目運行情況進行抽查。項目結束後,由學校組織項目驗收,并将驗收結果報我委。驗收結果應包括各學生項目的總結報告,以及論文、設計方案、專利證書等相關補充材料。
五、工作要求
1.學校成立校級組織協調機構,包括教務、科研、設備、财務、學生、團委等職能部門的人員,制定切實可行的管理辦法和配套政策,提供支撐條件。
2.學校應為參與項目的學生配備導師,導師負責指導學生進行創新活動,學校要認定指導教師的工作量,制定相關的激勵措施。
3.學校的示範性實驗中心、各類開放實驗室與重點實驗室要向參與項目的學生免費提供實驗場地和實驗儀器設備。
4.學校要給予項目總經費不小于1∶1的配套經費支持,經費由學校代管,由承擔項目的學生使用,教師不得使用學生研究經費,學校不得提取管理費,不得截留和挪用。
5.學校要營造創新文化氛圍,搭建項目學生交流平台,利用項目學生俱樂部等形式,定期開展相關活動。
6.學校要為參加項目學生制訂個性化培養方案和相關配套措施,包括學分認定、選課、考試、成果認定等。
7.學校要組織項目學生開展學術交流,參加學術團體組織的學術會議,為學生創新研究提供交流經驗、展示成果、共享資源的機會。學校還應定期組織項目指導教師之間的交流。
8.學校要鼓勵學生參加項目,對參與項目表現優秀的學生進行獎勵。在項目申報、實施過程中如存在弄虛作假或無法實施現象,要及時終止其項目運行。如需更改項目内容、更換項目成員、提前或推遲項目結題等,應按照學校的管理辦法規範處理。
六、學生要求
1.參與項目的學生在科學研究或創造發明方面須有濃厚興趣,主動學習的積極性高。
2.學生要發揮項目的主體作用。學生個人或團隊要在導師輔導下,自主選題設計,自主組織實施,獨立撰寫總結報告。
3.學生對項目選題要科學合理。做到思路新穎、目标明确、具有創新性和探索性,學生要對研究方案及技術路線進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實施過程中不斷調整優化。
4.參與項目的學生要合理使用項目經費,遵守學校财務管理制度。
5.項目團隊人數不超過5人,每位同學應有明确的分工,學生不可交叉參與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