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我院本屆分工會委員會任期已三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上海電力學院工會《關于各學院進行分工會換屆選舉的意見》的精神,為與學校工會換屆同步,經研究并報學校工會同意,決定在11月28日―12月4日期間,進行分工會委員會的換屆選舉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分工會委員會的委員人數、分工和委員候選人人數
根據《上海電力學院二級教職工代表大會與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工作規程(試行)》的精神,管理與人文學院分工會委員會拟設委員5名
分工會委員的分工:主席、組織委員、民主管理委員、宣傳委員、生活福利委員、文體委員、青年委員、女工委員,一般工會主席兼組織和民主管理,其他委員可兼數職。
按選舉法規定,候選人拟為6名。
二.委員的條件
1.自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勇于開拓創新;
2.有較強的參政議政能力、組織能力和協調能力;
3.密切聯系群衆,熱心工會工作,在教職工中有較高威信;
4.作風正派,辦事公道,團結合作精神好;
5.依法維護教職工權益,敢于為教職工說話,樂為教職工辦;
6.在辦理退休手續前,能任滿一屆。
三.候選人産生程序和時間安排
1.提名候選人:11月29日前,各教研室通過教職工推薦提名和組織推薦提名,并在教師中征求意見、充分醞釀的基礎上,提出院分工會下屆委員會候選人,并報學院分工會。
2.确定候選人名單:12月3日前,學院分工會将各教研室推薦名單彙總後,經學院黨政工聯席會議協商、研究,确定學院新一屆分工會委員候選人名單,報學院黨總支和校工會批準。
3.投票選舉:12月4日,管理與人文學院全體會員以無記名投票方式,正式選舉我院新一屆分工會委員會。
上海電力學院管理與人文學院黨總支、分工會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