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學校近期将召開第八屆教職工代表大會和第十四次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簡稱:雙代會),根據《關于推選上海電力學院第八屆教職工代表大會暨第十四次工會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的通知》的精神,為做好推選校“雙代會”代表的工作,經學院黨政工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在11月28日―12月4日期間,開展我院推選校“雙代會”代表的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代表條件
1.我校在編教職工;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敬業愛生、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為人師表;
4.作風正派、辦事公道,有一定的參政議事能力;
5.熱心工會工作,密切聯系群衆,善于聽取群衆意見,熱心為教職工服務,受到教職工的信任和擁護;
6.堅持原則、顧全大局,能以對黨的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關心學院的建設和發展,正确行使代表的權利。
二.代表名額及構成比例
根據校工會對于“雙代會”代表推選工作的部署,我院将推選14+1名代表(其中,名額中的“+1”為學校黨政領導的名額,放到我院進行選舉,不占部門名額);其中,在14名代表中,教師代表人數為13人。
推薦“雙代會”代表,應考慮代表的構成比例。
1.代表中高級職稱比例應占教師代表的40%以上(即不少于6人);
2.代表中要有一定數量的青年教師骨幹代表、學科帶頭人代表、新進教師代表、女教職工代表和民主黨派及無黨派人士代表,還要有一定數量的工會幹部和工會積極分子代表;
3.雙肩挑人員代表按教師計入,比例不超過學院推選代表人數的30%(即:不超過4人)。
三.代表産生辦法
1.學院分工會要在學院黨總支的領導下,開展推選校“雙代會”代表的工作;
2.在全院教職工自薦、他薦和組織推薦的基礎上,經自下而上、民主協商、充分聽取廣大教職工的意見、反複醞釀後,由各教研室于11月29日前将推薦人選報學院分工會,經12月3日學院黨政工聯席會議确定我院的代表候選人名單(根據“按照20%的差額确定候選人”的要求,我院應推選代表的候選人為17人);
3.學院分工會經學院黨總支同意後,于12月4日組織召開學院的教職工大會,民主選舉産生出席校“雙代會”的代表;
4.出席校“雙代會”的代表選出後,由分工會主席向校工會報告選舉結果,并統一填寫代表登記表。
上海電力學院管理與人文學院黨總支、分工會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