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院在校外進行畢業論文(設計)的學生逐漸增多,為保證學生校外論文(設計)的質量,加強對校外論文(設計)的管理,針對校外論文(設計)做出如下規定,并從2007―2008學年第二學期開始實施。
第一條 需要在校外進行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學生,應簽署“上海電力學院本科生校外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協議書”(附件1)及“管理與人文學院學生校外畢業論文(設計)申請表”(附件2),獲得相關各方批準以後方可進行校外畢業論文(設計)。
第二條 學生校外畢業論文(設計)申請被批準以後,校内指導教師必須在1周内與校外指導教師聯系,告知我校和我院關于畢業設計的各項規定和要求,确定畢業設計的具體内容。
第三條 在校外進行畢業設計的學生在第8學期第10周星期五攜帶任務書和收資報告(文獻綜述)返校,進行開題檢查;參加者包括校内指導教師、二級學院領導;了解學生畢業論文(設計)情況,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
第四條 在校外進行畢業設計的學生應在第17周返校,并在校内指導教師的指導下,完成畢業論文的最後工作;在第18周内不可離校,根據評審教師的意見對論文進行必要的修訂,并參加答辯;
第五條 校内指導教師應與校外指導教師和學生緊密聯系,随時了解學生畢業設計進展,傳達學校的有關文件和精神,對畢業設計的成品進行嚴格檢查,使之符合要求;
第六條 畢業生畢業論文期間,如未遵守以上條例,論文指導教師及輔導員可填寫“管理與人文學院畢業實習及畢業論文學生情況異常表”(附件3),給予黃牌警告,畢業論文成績隻能為及格。黃牌警告後仍無改變,論文指導教師及輔導員第二次填寫異常表,則取消該畢業生畢業論文資格;
第七條 本條例的最終解釋權歸我院教學指導委員會。
附件1:
上海電力學院本科生
校外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協議書
(2005年10月修訂)
畢業生在校外的科研、生産單位進行畢業設計(論文),是産、學、研合作的一種良好方式,為學生直接面向社會、接觸社會、适應社會提供了機會,也有利于提高我校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水平。為加強管理,保證學生在校外畢業設計的質量和效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學生所在學院):
乙方(校外指導學生畢業設計(論文)單位):
甲方承擔的任務:
1、 對乙方指定的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進行資格審查,對畢業設計(論文)的選題及校外指導教師的指導内容進行審批。
2、 指定一名校内指導教師,負責了解畢業設計(論文)的進展情況,協助校外指導教師指導畢業設計。
3、 督促檢查參加校外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認真遵守乙方的有關規章制度。督促校内指導教師定期與學生聯系,檢查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有關情況(如畢業設計(論文)進度、遵守規章制度、安全等)并與校外指導教師一起解決畢業設計(論文)中存在的問題。
4、 對乙方反饋的有關學生的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乙方承擔的任務:
1、 指定一名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的技術人員擔任畢業設計(論文)的指導老師。将畢業設計(論文)題目及設計(論文)内容報甲方審批。
2、 定期與甲方指導老師聯系,通報學生的工作表現及設計(論文)進展情況,以保證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質量。
3、 負責學生在畢業場所的管理工作,并保證學生在畢業設計(論文)場所的人身安全。
4、 保證學生參加校内教學與指定活動的時間,如有沖突,服從甲方活動安排。
本協議有效期自 起至 止。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學生一份。
其它有關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畢業設計(論文)起止時間:
畢業設計(論文)題目名稱:
學生簽名: 聯系電話: 日期: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指導老師: 指導老師: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日期 日期: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附件2:
上海電力學院
管理與人文學院學生校外畢業論文(設計)申請表
年 月 日
學生姓名 | 專業和班級 | |||||||
校外畢業設計單位名稱 | ||||||||
校外單位聯系方式 | ||||||||
課題名稱 | ||||||||
課題來源 | 設計時間 | |||||||
校外指導教師(簽字) | 聯系方式 | |||||||
學生承諾遵守以下注意事項 1. 遵守畢業實習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社會公德,遵紀守法; 2. 學業上嚴格要求自己,努力完成畢業論文(設計)任務; 3. 學生的食宿由自己或校外畢業實習單位解決,學院不承擔相關的費用。 4. 要經常與學校指導教師和輔導員老師保持聯系; 5. 不得到江河、湖泊遊泳,外出必須向單位指導教師請假; 6. 不得夜不歸寝,按時就寝,注意交通安全; 7. 在外出畢業設計期間,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自負,所在單位應負管理責任; 8. 更換聯系方式時,應及時向指導教師及輔導員說明聯系方式的變動,否則,将視為畢業生異常情況處理,給予黃牌警告及至取消畢業論文資格。 9. 按照畢業設計(論文)教學要求,自覺完成畢業設計(論文)環節規定的任務,保證畢業設計(論文)質量。 10. 按時提交符合要求的畢業設計(論文)。 11. 按時返回學校,參加畢業設計(論文)答辯等教學任務。 申請人簽字: 年 月 日 | ||||||||
家長意見(需要有是否同意明确意見,電話或信件): 學生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聯系方式: | ||||||||
輔導員意見: 簽字: 年 月 日 | 校内指導老師意見: 簽字: 年 月 日 | 校外單位的意見: 簽字/單位章: 年 月 日 | 主管院長意見(簽章): 簽字/單位章: 年 月 日 | |||||
注:實習單位必須簽字蓋章才能生效,或有公函/傳真),本表一式4份,學生本人,校外單位、系(校内指導教師)及學院各一份。 | ||||||||
附件3:
管理與人文學院畢業實習及畢業論文學生情況異常表
學生姓名 | 學号 | 專 業 | ||||
畢業設計題目 | ||||||
畢業設計異常表現: 指導教師簽名: 年 月 日 | ||||||
輔導員意見: 輔導員簽名: 年 月 日 | ||||||
學生反饋意見: 學生簽名: 年 月 日 | ||||||
學院意見: 院長簽名: 年 月 日 | ||||||
*注:1. 該表各項由相關人員簽字後,一式三份:一份交由學生保留,一份交輔導員備案,一份交指導教師保留(成績彙總時交教務員存檔)。
2. 畢業生在校外實習或畢業論文期間,如指導教師與輔導員均無法與畢業生聯系,則由指導教師與輔導員共同簽字申請給予該生黃牌警告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