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管理與人文學院的正常教學秩序,加強我院畢業生學風建設,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和創新精神,根據《上海電力學院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條例》以及目前的就業形勢和部分單位對畢業生使用的實際情況,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此制定本條例,并從2007―2008學年第二學期開始實施。
第一條 在畢業班實習開始前一個月,由各教研室制定本專業實習計劃及學生實習守則,并報學院審批。
第二條 實習内容需完成“管理與人文學院畢業實習要求”相關事項(見附件1)。實習報告按時交各專業實習教師。由實習教師給出畢業實習成績。
第三條 校内實習指導教師原則上為畢業論文指導老師。
第四條 對于由學校統一安排進行畢業實習的學生,應嚴格遵守紀律,在指定地點進行實習。因事或因病,要事先向指導教師提出書面申請(寫清理由及天數),三天内由指導教師批準,一周内由教學院長(系主任)批準;一周以上報主管校長批準,否則按曠課處理。
第五條 對于自行聯系畢業實習單位的學生,需填寫“上海電力學院管理與人文學院自行聯系校外畢業實習單位申請表”(附件2),獲得相關各方批準後方可在自行聯系的單位進行實習,沒有獲得批準的學生仍由學校統一安排進行畢業實習。
第六條 校外實習的同學在實習結束前需遞交“管理與人文學院校外畢業實習畢業論文信息反饋表”(附件3)
第七條 畢業實習的學生應嚴格遵守所在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并注意安全。自行聯系實習單位的學生需每周向校内指導老師反映實習情況,由指導老師記錄在案。
第八條 每位指導教師應認真負責所指導學生的實習工作,學校統一安排的實習單位需保證至少每周到實習單位一次;學生自行聯系的單位,指導老師需每周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詢問實習情況(每周至少一次)。
第九條 實習教師在批閱實習報告時,應根據實習計劃中規定的考核标準認真寫出評語,評優人數應控制在總人數的20%以内。
第十條 畢業生畢業實習期間,如未遵守以上條例,論文指導教師及輔導員可填寫“管理與人文學院畢業實習及畢業論文學生情況異常表”(附件3),給予黃牌警告,畢業實習成績隻能為及格。黃牌警告後仍無改變,論文指導教師及輔導員第二次填寫異常表,則取消該畢業生畢業論文資格。
第十一條 本條例的最終解釋權歸我院教學指導委員會。
附件1:
上海電力學院
管理與人文學院畢業實習内容要求
管理與人文學院畢業學生畢業實習報告應包括以下内容:
一. 畢業實習目的及意義
二. 畢業實習計劃(也可由實習單位提供實習計劃)
三. 畢業實習内容
四. 畢業實習過程(即畢業實習期間主要事件)
五. 畢業收獲及感想
附件2:上海電力學院管理與人文學院自行聯系校外畢業實習單位申請表
年 月 日
學生姓名及學号: 專業和班級:
校外畢業實習單位情況 單位名稱
聯系電話
詳細地址
實習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校外指導教師(簽字) 聯系方式
學生校外聯系方式:
學生承諾遵守以下注意事項
1 遵守畢業實習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社會公德,遵紀守法;
2 學業上嚴格要求自己,努力完成畢業實習任務;
3 學生的食宿由自己或校外畢業實習單位解決,學院不承擔相關的費用。
4 要經常與學校指導教師和輔導員老師保持聯系(至少每周一次);
5 不得到江河、湖泊遊泳,外出必須向單位指導教師請假;
6 不得夜不歸寝,按時就寝,注意交通安全;
7 在外出畢業設計期間,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自負,所在單位應負管理責任;
8 更換聯系方式時,應及時向指導教師及輔導員說明聯系方式的變動,否則,将視為畢業生異常情況處理,給予黃牌警告及至取消畢業論文資格。
9 按照畢業實習教學要求,自覺完成畢業實習環節規定的任務,保證畢業實習質量。
10 按時提交符合要求的畢業實習報告。
簽字: 年 月 日
家長意見(需要有是否同意明确意見,電話或信件):
學生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聯系方式:
輔導員意見:
簽字:
年 月 日 校内指導老師意見:
簽字:
年 月 日 校外單位的意見:
簽字/單位章:
年 月 日 主管院長意見(簽章):
簽字/單位章:
年 月 日
注:實習單位必須簽字蓋章才能生效,或有公函/傳真),本表一式4份,學生本人,校外單位、校内指導老師及學院各一份。
附件3:
管理與人文學院校外畢業實習及畢業論文信息反饋表
學生姓名 學 号 專 業
校外指導教師 校内指導教師
畢業設計單位
畢業設計題目
校外指導教師及實習單位評語:[主要針對學生工作表現、分析及解決問題的能力、科技資料檢索能力、外語翻譯能力及畢業設計(論文)的總體質量進行評議,并綜合各項考核内容給出建議成績:優、良、中、及格或不及格]
建 議 成 績:
指導教師簽名:
年 月 日
附件4:
管理與人文學院畢業實習及畢業論文學生情況異常表
學生姓名 學号 專 業
畢業設計題目
畢業設計異常表現:
指導教師簽名:
年 月 日
輔導員意見:
輔導員簽名:
年 月 日
學生反饋意見:
學生簽名:
年 月 日
學院意見:
院長簽名:
年 月 日
*注:1. 該表各項由相關人員簽字後,一式三份:一份交由學生保留,一份交輔導員備案,一份交指導教師保留(成績彙總時交教務員存檔)。
2. 畢業生在校外實習或畢業論文期間,如指導教師與輔導員均無法與畢業生聯系,則由指導教師與輔導員共同簽字申請給予該生黃牌警告有效。
上海電力學院
管理與人文學院畢業實習内容要求
管理與人文學院畢業學生畢業實習報告應包括以下内容:
一. 畢業實習目的及意義
二. 畢業實習計劃(也可由實習單位提供實習計劃)
三. 畢業實習内容
四. 畢業實習過程(即畢業實習期間主要事件)
五. 畢業收獲及感想
附件2:上海電力學院管理與人文學院自行聯系校外畢業實習單位申請表
年 月 日
學生姓名及學号: 專業和班級:
校外畢業實習單位情況 單位名稱
聯系電話
詳細地址
實習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校外指導教師(簽字) 聯系方式
學生校外聯系方式:
學生承諾遵守以下注意事項
1 遵守畢業實習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社會公德,遵紀守法;
2 學業上嚴格要求自己,努力完成畢業實習任務;
3 學生的食宿由自己或校外畢業實習單位解決,學院不承擔相關的費用。
4 要經常與學校指導教師和輔導員老師保持聯系(至少每周一次);
5 不得到江河、湖泊遊泳,外出必須向單位指導教師請假;
6 不得夜不歸寝,按時就寝,注意交通安全;
7 在外出畢業設計期間,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自負,所在單位應負管理責任;
8 更換聯系方式時,應及時向指導教師及輔導員說明聯系方式的變動,否則,将視為畢業生異常情況處理,給予黃牌警告及至取消畢業論文資格。
9 按照畢業實習教學要求,自覺完成畢業實習環節規定的任務,保證畢業實習質量。
10 按時提交符合要求的畢業實習報告。
簽字: 年 月 日
家長意見(需要有是否同意明确意見,電話或信件):
學生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聯系方式:
輔導員意見:
簽字:
年 月 日 校内指導老師意見:
簽字:
年 月 日 校外單位的意見:
簽字/單位章:
年 月 日 主管院長意見(簽章):
簽字/單位章:
年 月 日
注:實習單位必須簽字蓋章才能生效,或有公函/傳真),本表一式4份,學生本人,校外單位、校内指導老師及學院各一份。
附件3:
管理與人文學院校外畢業實習及畢業論文信息反饋表
學生姓名 學 号 專 業
校外指導教師 校内指導教師
畢業設計單位
畢業設計題目
校外指導教師及實習單位評語:[主要針對學生工作表現、分析及解決問題的能力、科技資料檢索能力、外語翻譯能力及畢業設計(論文)的總體質量進行評議,并綜合各項考核内容給出建議成績:優、良、中、及格或不及格]
建 議 成 績:
指導教師簽名:
年 月 日
附件4:
管理與人文學院畢業實習及畢業論文學生情況異常表
學生姓名 學号 專 業
畢業設計題目
畢業設計異常表現:
指導教師簽名:
年 月 日
輔導員意見:
輔導員簽名:
年 月 日
學生反饋意見:
學生簽名:
年 月 日
學院意見:
院長簽名:
年 月 日
*注:1. 該表各項由相關人員簽字後,一式三份:一份交由學生保留,一份交輔導員備案,一份交指導教師保留(成績彙總時交教務員存檔)。
2. 畢業生在校外實習或畢業論文期間,如指導教師與輔導員均無法與畢業生聯系,則由指導教師與輔導員共同簽字申請給予該生黃牌警告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