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我校教學管理工作的質量,建設一支高效率的教學管理工作者隊伍,學校決定組織評選 “2006-2007年度上海電力學院優秀教務管理工作者”,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各院(系)、成教及教務處的專職教務管理人員。
二、評選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模範遵守職業道德規範,熱愛學生,具有強烈的責任感。愛崗敬業,廉潔奉公。
2、積極主動承擔教務管理工作,表現突出。
3、認真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4、積極參加與本崗位有關的管理研究工作,表現突出。
5、從事教務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三、評選方法與步驟
1、各部門推薦名額:能環、電自、計信、管文、成教各1~2名,數理、外語、國交各1名,教務處4名。
2、各部門于2007年11月15日前将推薦名單及申報表上報教務處教學研究科。
3、教務處組織評審,并報校長辦公會議通過。
上海電力學院教務處
200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