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
教務員是在院(系)教學院長(系主任)領導下,協助教務處負責本部門範圍内的教學行政管理工作的專職教學管理人員。其工作職責如下:
1、報送本院(系)各專業教學執行計劃。
2、報送本院(系)師資配備和教材選用報表。
3、配合教務處進行排課,負責發放本院(系)開課教師的《教學任務書》。
4、協助教務處辦理學生選課的相關工作。
5、監控教學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院(系)教學院長(系主任)和教務處彙報,如有變動及時通知教師和學生。
6、安排落實本院(系)課程考試、試卷及成績的相關工作。
7、根據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審核辦理學生的學籍處理的相關工作。
8、負責本院(系)畢業班學生的畢業資格和學士學位授予資格的審核工作,并做好發放證書的相關工作。
9、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類教學管理培訓。
10、做好教務處和院(系)教學院長(系主任)布置的其它教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