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二級學院及直屬系部: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2006年申報工作已開始,請你們根據文件的有關精神,積極組織教師做好項目申報工作。具體要求見《關于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2006年申報工作的通知》。
請每位申請者準備《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請評審書》一式10份和《200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一般項目申報一覽表》1份于8月22日前,交學校科研處,同時将《申請評審書》及《申報一覽表》的Word電子版發送至:jerry-han@online.sh.cn.
聯系人:鐘麗莎
聯系電話:65194048,13371896560
附件:
附件:
教育部社科司
教社科司函〔2006〕83号
關于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
2006年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現将2006年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以下簡稱一般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别和學科範圍、立項規模
2006年申報的一般項目分為:(1)規劃基金項目(今年不單列博士點基金項目,一并列入規劃基金項目);(2)青年基金項目;(3)專項任務項目。規劃基金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5萬元:青年基金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3萬元:專項任務項目經費由項目承擔人自籌,自籌經費不低于3萬元。請根據項目類别和資助經費進行項目的設計論證。
項目申報的學科範圍,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1992年公布的《學科分類與代碼》和高校的實際情況,本次項目申報的學科範圍包括:(1)管理學:(2)馬克思主義思想政治理論教育;(3)哲學;(4)邏輯學;(5)宗教學;(6)語言學;(7)中國文學;(8)外國文學;(9)藝術學;(10)曆史學;(11)考古學;(12)經濟學;(13)政治學;(14)法學;(15)社會學;(16)民族學;(17)新聞學與傳播學;(18)圖書情報文獻學;(19)教育學;(20)心理學;(21)統計學;(22)港澳台問題研究;(23)國際問題研究;(24)交叉學科/綜合研究。請寫明申報項目的學科門類、二級學科(交叉學科/綜合研究可以按一級學科申報),以方便專家評審。
2006年一般項目拟立項規模為:(1)規劃基金項目,約500項;(3)青年基金項目,約150項。請各申報單位依據立項規模,注意提高申報質量,嚴格控制申報數量。
二、申報條件
1、教育人文社會科學規劃項目限全國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報。
2、本次項目不設項目申報指南,申請者可根據自身的研究專長,結合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及學科發展的需要,自行拟定研究課題。
3、每個申請者隻能申報一個項目,課題組參加人員不能同時參加二個以上項目的申請。申請者除必須符合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管理辦法規定的申報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規劃基金項目申請者,應為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在編在崗教師;
(2)青年基金項目申請者及參加人員,應具有博士學位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年齡不超過35周歲;
(3)專項任務項目申請者,必須獲得校外有關部門,包括政府部門(非主管部門)、企事業單位的經費資助(不低于3萬元);必須填寫項目申請書中的“其他經費來源”欄,并附學校财務處提供的委托研究單位經費到賬憑證或銀行回單等證明材料的複印件。
4、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一般項目:
(1)未完成教育部一般項目者;
(2)已承擔國家級或教育部重大、重點項目尚未完成者;
(3)已獲得國家級資助的課題或其中的子課題:
(4)本年度申報重大攻關項目和基地重大項目。
三、申報辦法
地方院校以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為單位,教育部直屬高校以學校為單位,其他有關部委(辦)所屬高校以教育司(局)為單位(以下簡稱申報單位),集中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具體申報辦法如下:
1、各申報單位可登陸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管理信息網
(http://www.sinoss.net),下載《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請評審書》(以下簡稱《申請評審書》),組織教師按有關要求申報。地方院校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組織審核,教育部直屬高校由學校組織審核,其他有關部委(辦)所屬高校由教育司(局)組織審核,并按要求填寫審核意見。各申報單位本着甯缺勿濫的原則,嚴控申報數量與質量,必要時可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
2、本次項目将采取匿名評審方式,為保證評審的公平公正,申請評審書設計為A、B兩個部分,B表為匿名評審表。申報者在填報B表時一律不得出現申報者有關信息。
3、申報材料:
(1)審查合格的申請書一式8份(含原件1份),B表單獨裝訂,夾在申請評審書内。申請評審書統一用A4紙印制。
(2)《200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一般項目申報一覽表》(以下簡稱《申報一覽表》,樣表可在上述網址上下載)1份并加蓋公章。
(3)用word錄入的《申請評審書》及《申報一覽表》電子版,發送至:moesk@bnu.edu.cn
四、申報截至日期及申報地點
受理申報材料的最後截止日期為9月5日,各申報單位應保證在此之前将申報材料派專人送達或以郵寄至(保證在截至日期前收到)下述地址,過期不予受理。
郵寄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師範大學社科管理咨詢服務中心(新主樓A區205室),劉傑同志收,郵編100875。
聯系電話:010-58802730,58803011(傳真)
社科司規劃處聯系人:段洪波,電話:010-66096274
教育部社會科學司
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