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校團委發布了《2015-2016學年優秀團員、優秀團幹部、優秀團員标兵、優秀團幹部标兵的評選通知》,根據通知要求,現制定學院的評比辦法,具體如下:
1、 評選的範圍和對象
全體正式注冊的在校非畢業班學生團員,其中畢業班同學不納入評比範圍。
2、 評選的内容
(1)校優秀團員;(2)校優秀團幹部;(3)校優秀團員标兵;(4)校優秀團幹部标兵
3、 評選條件及操作方法
(1)優秀團員的評選條件:
政治素質好,刻苦學習好,模範作用好,履行團員義務好,道德品德好,能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校園文化活動、文明(班級與寝室)建設活動、志願者服務活動、理論學習活動等;在增強共青團員意識主題教育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團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凡是違反校紀校規、受過學院和團内處分,有重修、不及格現象者,沒有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者不符合優秀團員的評選要求。
評選步驟: 經管名額共64名,其中一二三年級,每個支部1個名額,共産生58名;團學6個名額。具體評選由輔導員、分團委書記指導下,各支部、分團委在評選推薦優秀團員時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進行。
(2)優秀團幹部的評選條件:
政治堅定,學習刻苦,品德高尚,工作勤奮,勤于思考,勇于創新,工作上有一定成效,成績顯著;能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校園文化活動、文明(班級與寝室)建設活動、志願者服務活動、理論學習活動等;凡是違反校紀校規、受過學院和團内處分,有重修、不及格現象者,沒有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者不符合優秀團幹部的評選要求。在增強共青團員意識主題教育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團幹部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評選步驟:經管名額共8名,其中大二年級2個名額、大三年級2個名額,團學4個名額。分團委、團支部在征求師生意見後根據平時工作表現推薦候選人,經學院學工例會讨論,并在征求二級學院黨政領導意見後,确定優秀團幹部名單。
(3)優秀團員标兵的評選條件:
符合優秀團員的評選條件,并在團員中起到模範帶頭作用;并且已被評過校級優秀團員稱号。
評選步驟:經管有推薦名額3名,團員個人填表提出申請,根據申報情況,經過初步篩選後,組織評審答辯。征求上級黨組織領導意見後,推薦參加校評審的學生名單。
(4)優秀團幹部标兵的評選條件:
符合優秀團員的評選條件,并在團員中起到模範帶頭作用;并且已被評過校級優秀團幹部稱号。
評選步驟:經管有推薦名額1名,團員個人填表提出申請,根據申報情況,經過初步篩選後,組織評審答辯。 征求二級學院黨政領導意見後,推薦參加校評審的學生名單。
4、評選日期安排
(1)4月12-14日:各支部、分團委組織優秀團員的評比,分團委組織評選團幹、團員标兵、團幹标兵的候選人的篩選;
材料上交安排
優秀團員申報材料交至各自輔導員處,由各班輔導員指導評比,4月14日下午16:00前将評選結果報學院組織部
優秀團員幹部、優秀團員标兵、優秀團員幹部标兵材料上交時間:4月12日(周二)下午3:00~4:30,材料上交地點:崇德樓202
(2)4月15日:在黨委副書記的領導下組織評審及答辯,通過優秀團員候選人、評選優秀團幹、開展團員标兵和團幹标兵答辯,答辯安排另行通知。
經管學院分團委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