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在學校能夠更好的學習、生活,現進行2010-2011學年學費減免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減免對象:
在籍注冊全日制家庭經濟困難本專科生。大一至大四學生。
二、具體要求:
參照《學生手冊》《上海電力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費減免實施辦法》規定。
三、學雜費減免标準:
減免額以班級為單位進行,高職4500元/基準班,本科3000元/基準班。
班額及系數折算:
1、以35-40人(含35、40)作為一個基準班;
2、其它班級:
超過40人以上,系數為1.1(高職4500×1.1、本科3000×1.1);
30-35人(含30),系數為0.9(高職4500×0.9、本科3000×0.9);
25-30人(含25),系數為0.7(高職4500×0.7、本科3000×0.7);
低于25人以下,系數為0.5(高職4500×0.5、本科3000×0.5);
四、具體操作流程
1、請各院系申請學生于12月13日下午3:00前将《上海電力學院減免學費申請表》交至各二級院系。
2、各二級院系評選、公示後。于12月20日中午12:00前将減免學費學生的申請材料、《減免學費學生名單彙總表》和《減免學費金額分配表》加蓋二級院系公章送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并将《減免學費學生名單彙總表》和《減免學費金額分配表》發送電子版至suepqgzx@126.com。
五、其它
在減免評定的具體工作中,各院系可根據各班的具體情況,對各班的減免額度在各自院系内部作适當調整,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較多的班級作适當傾斜。
上海電力學院學生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