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體畢業生: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09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将開展2009屆“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的申請、評選工作,具體辦法如下:
一、評選标準
依據《上海電力學院學生手冊》(2008年8月修訂版)“上海電力學院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
二、時間安排
(一)5月6日前校級畢業生可登陸就業信息網中“優秀畢業生管理”欄目申報市級優秀畢業生,并填寫本人主要事迹;
(二)5月10日前二級院系将初評結果通過就業信息網上報,并對初評結果進行公示;
(三)5月15日前學校組織評審;
(四)學校評審通過的市級優秀畢業生在就業信息網“下載專區”中下載《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登記表》(一式2份,雙面打印),用鋼筆填妥後于5月16日前送至二級院系審核并蓋章;
(五)5月17日前二級院系将《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登記表》彙總至學生處。
三、人數要求
市級優秀畢業生是全體學生學習的楷模,是電力學院2009屆畢業生整體形象的代表,根據上海市教委精神,學校決定評選市級優秀畢業生人數比例為:本科生5%,高職生3%。
四、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石奇光
副組長:石笑寒
組 員:何 毅、劉 莉、李兆鵬、費 敏、王佳麗
江廣華、高伯骅、馬進明、張 藝
特此通知!
上海 電 力 學 院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